各位导师和研究生:
2008年我校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国家公派研究生候选人60名左右。学校鼓励导师和研究生积极通过相应渠道主动与国外有关学校联系。选派渠道包括学校、学院和导师现有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和教育部/留学基金委的《国家公派研究生奖学金项目》(附件3)
一、选派类别和派出年限
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。
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对象为优秀应届本科生、在读硕士生和一年级博士生,留学期限为36-48个月,具体按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。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拔对象为在读博士研究生,留学期限为6-24个月。
二、申请者条件
1、热爱祖国,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,无违法违纪记录,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2、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。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外接收院校的语言要求。
3、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(不包括委托培养和定向生),年龄不超过35岁。
4、身心健康。
三、资助内容
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。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。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外培养期间本校奖学金不变。
以上内容的详细信息及4个附件内容(1、金沙官方登录入口900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;2、国家留学基金俦资助学科、专业领域;3、2008年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一览表;4、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提交申请材料和要求说明)都已张贴在院内科研、研究生橱窗内,请相关导师和研究生前往查阅。如有疑问,也可向院科研办咨询,电话:84396041。